漫谈996
10年前的一桩小事
那时候我在一家小公司创业,算是公司的技术负责人。但是因为经营不善(其实就是创始人乱花钱),公司已经快倒闭了,开始拖欠员工的工资。于是,我在公司里发了一个邮件给各位同事,向他们普及了一下劳动法的相关条款,以及如果出现纠纷,该如何寻求劳动仲裁。
后来,公司的领导们发了一个通知出来,如下图所示:
看起来只是我的福利薪酬未补齐,但是后面却又说给到大家,反映了大面积拖欠的事实。。。
事实上,这个事情还有后续,因为公司倒闭,我还是去申请了劳动仲裁,仲裁判定我的诉求合理。但是公司创始人为了拖时间,又提起了一审、二审的上诉,最后我才拿到了合理的离职补偿金。因为我自己要去新公司上班,只能另外再花钱聘请了一位律师,帮我走完了相关的应诉流程。
这个事情其实很简单:劳资纠纷,法律会帮我解决。虽然老板们都是抠门的,但是法律是会帮助劳动者的。
996.icu,到底在反对啥?
996.icu反对的不是加班,而是反对“制度性无偿加班”。国家规定的是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。有些公司将工作时间制度化的延长到9点上班,9点下班,每周6天。且没有给予相应的,合理的补偿!
这是违反《劳动法》,违反《劳动合同法》,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事情。那些用互联网竞争激烈说事的,那些说其他行业也在加班的,那些嘲讽程序员,说你们能力不行的,那些宣称这是“自然选择”的,那些说996是一场闹剧的。全!是!法!盲!
996.icu运动,在反对的,是一个行业普遍存在的,肆无忌惮的违法行为。你们竟然有胆为之辩护?
是谁在为996辩护?
最近我正好在看《人性中的善良天使》这本书,非常有收获。其中主要在论述的,是人类不断减少的杀戮现象。但是也顺带的提及了其他一些趋势,比如:奴隶制已经消失,非法用工现象逐步减少,甚至40小时工作制成为主流。
但是,现在却还有很多为996辩护的人,比如那篇“阴阳怪气”反复强调“我反对996”的文章,其实也还是在为996辩护。看清楚了,他们都是老板。当然,都是些小老板。大老板们自己是不会写这种文章的,毕竟闷声大发财就好。
是谁想要实行996?
是不是凡是老板,都想实行996呢?其实也不是。只有无能而恐慌的老板们,才会把制度性996,作为最后的武器。因为,他无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,也无法正确的判断员工工作的努力程度,又担心6点就下班的员工,回家躺着也能赚钱。只能下一条命令:你们都来加班,我看到办公室里的人是满的,我才放心!
聪明的老板们,不会做这种傻事。我的前老板陈大年说了几句话:
“拼命创业是一个伪命题,其实拼命对创业没什么帮助。” “创始人为什么更加认同拼命创业,因为拼命创业能够带给你肉眼可见的成就感。”
还有一个分析,非常有价值,拼命创业的坏处有三条:
- 员工被压榨掉了学习时间
- 员工被压榨掉了思考时间
- 当公司走得越来越差时,很可能会因为一些突发事件脱离正规
参考:《陈大年:论「创业要拼命」逻辑的对与错》
Anti 996 License的对与错
随着996.icu项目的火爆,出现了一个新的License倡议《Anti 996 License》。简单的说:就是希望开源项目,在自己的licens里,添加反对996的条款。不允许实行996制度的公司,使用这一开源软件。
作为一个算是开源圈内人士,我更加认同vue的作者尤雨溪的观点:
解释一下“discriminatory clause”,这个说法来自于“OSD(开源软件定义 )”:The Open Source Definition,其中的第五、第六条。
5. 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rsons or Groups
许可证不能歧视任何个人或团体
6. 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ields of Endeavor
许可证不能限制任何人将程序用在某个特定的领域。
例如,不能要求人们不可以把程序用在商业领域或者基因研究。
为何开源软件,不应该有限制(歧视)性条款?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,这篇文章肯定说不清。只能引申多说一句,之前中美贸易战的时候,有些朋友会担心:美国会不会禁止中国使用XXXX开源软件?我当时表示不以为然,因为开源社区不会接受这样的违背其基本信条的License变更。但是现在想来,还是有很多国内的程序员,不太理解开源的本质。
一方面担心美国乱来,一方面自己也打算乱来。呵呵……
如何反对996?
不是首先考虑跳槽,而是先把自己之前的损失,要回来!
去寻求法律援助,去收集证据,去起诉。去做一些知法、守法、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事情。
参考资料:996.LAW